据新华社天津7月27日电(李健新、张淑英)日前,天津市文化界一些人士在天津旧城厢西北角居民区考察,确认了至今犹存的原天津县城隍庙大殿建筑,引起历史、文化、民俗、宗教等方面专家、学者的关注。
天津县城隍庙位于今“自来水后”胡同,现为民宅。大殿通高7米,面阔5间,进深间半,面积近一百平方米,梁柱橡柁门上窗棂皆为原件,外檐额枋处可见当年彩绘痕迹,是一座典型的清代建筑。据在现场处已居住几十年的几位老人讲述,大殿原在三级台阶之上,东西头各为一单间,中部三间通联,殿内正中有一神龛,着明代袍服的县城隍爷独坐龛内。
史称,天津城隍庙始建于明永乐四年(1406年)。清雍正九年,天津直隶州升天津府,下设天津县等六县一州。为与天津的府、县两级政权建制“接轨”,城隍庙也分设府庙、县庙各一座。